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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华电子或退市 为华彩电企业敲响警钟2008-03-30
花9999元买了一台厦华液晶电视机,看了两年就出故障,以后再买彩电可要擦亮眼睛了。”一脸愁容的邹先生告诉记者。所幸的是经过多次协调之后,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但这件事情却把邹先生折腾得身心疲惫。
前天(28日),南昌市民邹先生向本网反映,他于2005年5月在南京西路国美电器卖场花9999元购买了一台型号为LC-34B16的厦华液晶电视机,谁知仅仅过了两年彩电就“生病”了。2007年12月中午的一天,电视机的显示屏突然出现彩色条纹,没有了声音和图像。见此情形邹先生立即拨打厦华售后部的电话,要求维修。厦华售后承诺24小时之内上门维修,但过了两天维修人员才赶到邹先生的家里,维修人员告诉邹先生,故障是由于彩电显示屏损坏导致的,需要花费4000元更换新的显示屏才能使用,维修人员解释说,因为电视机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配件保修三年,而显示屏不属主要配件,故不在免费维修范围之列。
针对这种情况,邹先生感到很纳闷:4000元的显示屏占整台彩电近一半价格,怎么就不是主要配件?于是邹先生多次向国美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国美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和厦华协商给其一个满意的答复,却始终没有结果。
记者随后和国美电器宋经理取得联系,宋经理表示,按照《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规定:平板电视整机保修1年,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保修2年。邹先生购买的家电时间为2005年,原则上不予保修,但是出于对消费者利益的考虑,经过和厦华公司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将免费为邹先生维修显示屏,直至修好为止。这一说法得到了邹先生和厦华售后服务部的证实。
来源:南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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