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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5
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第一批列入广州市调价备案的商品和企业名单,宣布从昨日起,正式实施对这些商品和企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当中包括粮油、肉类、乳品、液化气等,而广州皇上皇肉食制品厂、广州百佳超市等16家企业“入围”首批调价备案企业。
违规企业最高罚百万
干预范围的商品及服务主要有: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瓶装液化石油气及其他重要商品与服务。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列入名单的企业都是在广州市场销售量大、市场占有率较高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大中型超市、连锁商店以及批发企业。
邱亿通提醒,受干预的企业经营者必须履行调价备案的规定,如果不按规定执行,或有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务院有关价格违规的规定,最高可罚100万元。
邱亿通同时表示,“对因成本增加和供求关系变化导致的企业合理调价,政府不会干预。”他强调,措施不是要组织企业自主市场定价,更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市民可拨12358举报
昨日下午,被纳入首批实行调价备案的16家流通企业在广州市物价局开会,各企业代表均表示“会配合政府做好本次的调价备案工作”。 会上,16家流通企业代表对如何有效实施该政策和实行的可行性作了讨论。讨论焦点集中在供货价与零售价矛盾、现价与原价矛盾以及如何统一报价等三个方面。对此,邱亿通表示,会根据企业提出的疑问,加紧讨论完善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该政策顺利地合理执行。
按照调价备案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调价情形,应当在调价实施后24小时内向物价部门提交调价备案书面报告。有市民质疑,如果超市上午调价后市民购买了商品,但第二天物价局才下令禁止提价,那市民不是花冤枉钱了吗?
邱亿通解释,调价备案是事后干预的措施,目的是物价部门保留价格干预的权利,也就是说企业的调价是合理的则不会干预,如发现不合理则及时纠正。“我们只用3个工作日审批材料、成本监审,时间会尽量缩短。”
他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商品价格波动不合理,可及时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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