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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奴加盟者承担之责任合作细则
一般事项
(1) 专卖店计划内所列各项细则,仅供参考用,一切合作条款均以最后签署之正式合约为准。
(2) 愿意加盟此项计划者,根据要求输入有关履行手续后,我公司授权在其所开的店铺以“专卖店”形式经营宾奴提供的品牌商品。
(3) 此项计划在任何情况下并不构成宾奴公司与加盟者之合作股份关系。
(4) 加盟者对外界之一切纠葛纯属个人责任,绝对不能代表我司作出任何承诺。
(5) 此项合作只适用于与签署经销合约之士,而加盟者不得将此项合约转让、出售或交换。
(6) 加盟者必须提供不动资产,或经甲方确认的有资信和实力的单位作担保。
合作期限
合作期暂定一年。
店址选定
(1) 店址由参加者提供,经我公司批准认可后由投资者的名义开办。
(2) 宾奴合约指定范围内,在约定时间内不会开设我公司门市或其他同类专卖店,而有关保证以双方协定为准。
店铺装修
(1) 公司负责提供中国标准的统一模式装修设计图纸。
(2) 卖场统一装修物由公司按成本价提供,加盟者予以购买。加盟者未得许可,不得自行制做或转让。
员工招聘及培训
(1) 员工招聘由加盟者负责,所聘员工以不影响且符合我公司形象标准为准。
(2) 所有员工皆受雇于加盟者,我公司不负担该员工之任何责任。
(3) 我公司负责培训加盟者或其授权之管理人,并协助加盟者培训首批员工。
(4) 专卖店之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我公司可随时派人巡视,如发觉不妥可向加盟者提出,加盟者要立即改善。专卖店员工的服务素质,为续约时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货品主权及调配
(1) 在专卖店的货品,如属加盟者已付清款给我公司而仍未售予顾客的皆属我公司之权属。
(2) 在统一卖场货品风格,保证品种齐全之前题下,宾奴为加盟者进行货品调配。
(3) 宾奴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专卖店有充足的款式及货品。
(4) 宾奴根据专卖店每日售货记录结合加盟者之补货申请作定期补货
(5) 除宾奴供应的货品外,专卖店不得出售或存有其他货品。
备注:
签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之正本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自然人)
◇公司营业执照(法人)
◇授权书
◇就职公司职位证明文件
◇公章及私章
◇自有铺面产权证明或租赁铺面专柜合同等
◇交纳保证金
◇店铺或专柜的平面图
延伸阅读:
实行宾奴加盟连锁经销计划对加盟商之益处 本文引用地址:http://guide.ppsj.com.cn/art/6710/bnjmhzxz/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