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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24日发9000多字长文披露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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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娃哈哈称与达能11年合作没有真正效果
2007年06月25日
杭州娃哈哈集团24日下午发出9000多字的长文,以大量确凿的事实说明和证实了:与达能的合作实际上是没有真正效果的合作;讲情、讲理、讲信誉带来的隐患;娃哈哈与达能合作的三个阶段;娃哈哈到底有无违法,是否遵守合约;娃哈哈商标所有权一直是属于娃哈哈集团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问题;情理已尽,以法讨回公道。

  在娃哈哈今天下午发出的长文中,首次披露了一个甚为重要的事实:国家商标局于2007年6月7日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审核情况的复函: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我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1999年7月,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许可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我局于同年8月予以备案。

  长文《娃哈哈与达能的“情、理、法”的博弈十一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中称: “由于达能一直漠视中国的法规,在以往的合同文件当中亦留下许多法律上的瑕疵,为我们依法争回权益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因此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而且可以提出20亿、30亿、50亿欧元的赔偿要求。目前达能还找不到我们违法的依据,纯粹无中生有,虚张声势,而我们却掌握了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同时对他们其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最后我们要忠告范易谋,假的就是假的,变不成真的,范易谋该考虑考虑你后路了!对你前阶段的所作所为该负什么责任了!”

  《娃哈哈与达能的“情、理、法”的博弈十一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全文如下:

 

相关专题:达能娃哈哈之争  品牌收购  
延伸阅读:"娃哈哈"新品变脸"泡泡乐" 应对商标使用权之争?

本文引用地址:http://guide.ppsj.com.cn/art/5447/23258238/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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