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品牌世家 > 屈臣氏 watsons
屈臣氏 watsons

商标不具显著性 屈臣氏打行政官司被驳回

屈臣氏:首页 | 图片 | 屈臣氏论坛 | 全部

推荐阅读:北京市总工会已派调查组 屈臣氏查包制度仍在继续
2007-05-27
  因申请的“超值”商标被驳回,屈臣氏公司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推上被告席。记者今天获悉,市高级法院判决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
  2002年2月,屈臣氏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超值牌BEST BUY及图”商标,后被驳回。

  屈臣氏公司不服,请求复审,仍未成功,后屈臣氏公司诉至法院。

  屈臣氏公司称,“BEST BUY”的含义为“最好的买”,“超值”应当解释为“物超所值”,都是对一种行为的评价。而且,无证据表明,“BEST BUY”已成为商贸常用语。

  但法院坚持认为,“BEST BUY”和“超值”,二者均不具有显著性。


延伸阅读:屈臣氏回应查包事件:我们也想谋求更人性化的方式

本文引用地址:http://guide.ppsj.com.cn/art/5300/22308221/ [收藏本文]






品牌搜索:
 
-
屈臣氏相关热点品牌

 相关文章: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屈臣氏时尚新看“发”
·屈臣氏:当“店中店”成为香饽饽之思考
·屈臣氏打造夏日一级棒美眉
·李嘉诚和屈臣氏:1加1如何大于2
·上海10家药品经营企业抽检不合格 屈臣氏店在列
·屈臣氏瓶装水促销活动
·台湾:屈臣氏、康是美药妆店主打市场区隔
·屈臣氏健康美丽大赏 引发中国美丽风暴
·屈臣氏好运馒头引热议
·屈臣氏美容专家为消费者护肤支“招”
·屈臣氏新春开课传授护肤秘笈(图)
·屈臣氏天天焕新颜春之语
·屈臣氏在内地门店将拓展到300多家
 网友评论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