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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屈臣氏这个品牌各位听众,在
屈臣氏天钥桥路腾飞店工作的杨
女士近日向本台热线电话62706270反映,超市规定,促销员每天下班后都要到保安处报到,接受搜包检查后才能走。那么超市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呢?请听本台记者陆兰婷采访后发来的报道:
接实况
开始语:我们
结束语:太遗憾了。
『实况』我们12月1号进场的,晚上8点钟第一天下班,保安一下子叫住我“喂,包打开,查包你不知道的啊?”当时,我脸很红的,因为很多顾客都看住我。我只好把包打开,他在门口就翻,然后说走吧。他们10点钟下班,全部是一个小门出去,一个个全部排队排好搜的。
『插
播』杨女士说,虽然大多数的促销员都反感这种所谓的“防盗检查”,但为了保住饭碗,大家都无奈地采取了默认态度。但昨天晚上,因为杨女士下班时没有主动找保安检查,不仅被要求搜包、还要搜身。
『实况』保安不在。我就走了,想不到他后来出来说“我和你说了几次了,搜包你知道伐?这规矩你知道伐?”然后他就在大门口,翻了很长时间,说你到办公室来,很多促销员就看着,人家不知道就说“大概她偷东西”。到了办公室,把包全部打开,包括我们女同志用的全部倒出来,说
其他还有什么?我把两个袋口都翻给他看,就一把钥匙,保安还盯着我看,我说没了,就一件羊毛衫了。
『插播』最后,这位保安居然以“杨女士不主动配合保安检查”为由,开了十元钱的处罚单。受到冤枉的杨女士情急之下打了110报警电话,直到警察赶到到现场,屈臣氏的保安才放杨女士回家,并取消了罚款。屈臣氏的保安是否有权利对员工收包检查呢?记者联系了屈臣氏公司负责保安工作的杨先生,杨先生解释说,当天对杨女士收包检查的保安可能是喝醉了酒。
实况:保安那天好像是喝酒了,只能是规章制度上来处理他。(通过这件事情以后,你们是否还要叫营业员下班每天打开包给他们看呢?)这件事有些问题我不想跟记者多说话,我没法说。
插播: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除了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律程序可以搜查人身外,任何其他人不得搜身。然而屈臣氏这样一个著名公司还用这样的办法来管理员工的话,实在让人太遗憾了。
---来自上广990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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