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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果园等饮料容量减少变相涨价2008-06-20
“我在公交车上,被一个小男孩手里提的
饮料瓶炸伤了眼睛,住院治疗后,视力还是无法恢复,我该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6月19日,李
女士打进本报热线求助。
当天,记者来到宁夏眼科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的李女士,她右眼上的淤血还可以看到。李女士说,6月7日14时,她从云开苑坐27路公交车准备去新华街,上车后,看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左手提着一个塑料袋投币上了车,后来他就顺着走廊往后走,突然,她听到“砰”的一声后,就感觉有东西嘣到了脸上,用手一摸,脸上全是血,视线也模糊了。“当时那个小男孩也吓坏了,说自己的袋子里装的
农夫果园,饮料瓶
爆炸了,司机见状后赶快让小孩和我下了车。”下车后,男孩的母亲立刻将李女士送到了宁夏眼科医院接受治疗。住院治疗10天后,她发现视力从以前的1.5下降到戴上
眼镜后才0.8。“飞来的横祸让我措手不及,我的孩子刚满月不久,因为眼睛受伤,他才42天就断奶了,刚开始住院无法回家,孩子天天都由我妈妈照顾。”李女士住院期间所花费的4000多元钱,男孩的家里都主动承担了,但她的眼睛还是无法恢复,她想知道她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宁夏眼科医院的齐大夫介绍,李女士的眼睛属于钝挫伤,是由外力所造成的,她眼睛内部有淤血,眼睛内的防角后退,局部有皮裂、瞳孔放大,眼底和网膜有钝伤。如果她的眼压控制不了,有可能以后还得动手术。
男孩的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外发生后,她就联系了“农夫果园”的经销商,该经销商表示愿意承担所有费用,至于其它事情她表示不愿多说。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的刘青律师说,首先,乘客自上车后,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用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确保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本案中的乘客在乘坐公交
汽车的途中受到人身伤害,公交公司有义务赔偿。同时,乘客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是小男孩的携带物品爆炸,小男孩的法定代表人也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我国合同法规定在违约责任与
侵权责任竞和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其一,也就是说,本案中的受害人在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男孩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中只能选择其一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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